区域管局职责 | ||||
(一)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,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。 (二)研究起草本区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方面的政策规定;制定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、措施并组织实施;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。 (三)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工作,向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、通报情况。 (四)依法集中行使本区内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。 (五)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、教育培训、监督考核等工作。 (六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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