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4-28 00:00浏览次数: 次字体:[ ]
 

“五一”、端午节即将来临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,严明纪律,严守规矩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有关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。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、高发期,局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廉政提醒,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前教育,切实采取有力措施,增强队员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,引导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、区、局相关规定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发生。

二、严格要求,自觉遵纪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严守党的纪律,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,严禁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,严禁酒后驾驶车辆,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、收钱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,确保过一个廉洁、节俭、务实的“五一”和端午佳节。

三、加强督查,严格问责。各部门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负起责任,结合本部门实际,做到早布置、早预防、早检查,防止“节日病”。局纪检、督察等相关部门将加强“五一”、端午节前后执纪监督检查力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并在全局进行通报,对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。

区纪委区监委也将在“五一”、端午节期间,开展“四风”问题明察暗访工作,重点检查饭店、高档餐饮场所、各机关单位食堂、郊区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;查阅礼品、水果、粽子等节礼销售量大的商场、超市、经销部的销售票据有无公款消费情况;检查节假日期间有关单位公车封存情况等。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加强自我监督检查,及时报送相关情况,确保不出现问题。

监督举报电话:60417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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